高校管理方式的四个转变-党建
高校管理方式的四个转变-党建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内涵式发展所表达的办学思想和理念极其丰富深刻,不仅指出了内涵式发展是我国高等教育未来一段时期发展应坚守的主要模式和发展方向,我国高等教育在经过时期的外延式发展之后,应理性回归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上来,而且内涵式发展也是高校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和深刻变革。
自主办学、自主管理是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大学的管理模式》第21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此外,该法还规定了招生、教学、研究、技术职务评聘、工资分配、资产管理等多项高校办学自。国外把大学办学自称作“大学自治”。大学是一个的组织,它肩负传播知识、知识的生产再生产、揭示自然奥秘和永无止境探索真理、创新理论和培养爱智慧头脑的重要使命。大学一旦承担了这个使命,大学任何功能的发挥就在其中了。大学与一般的组织相比有自己不同的成长规律,对大学这个本质属性的认识和把握只有大学自己才是真正的主宰者,由此得出的一个必然逻辑结论就是高校自己才有能力决定自己的,决定自己的建设发展应走的道路和如何走这条道路。办学自的核心表现为高校对待学术的态度是唯我独尊,维护学术的自由、独立、自主和探索精神,这如同手术台上的外科生,谁主刀谁做主,大学的学术由专家学者做主。没有学术的自由、独立和自主,就不会产生创新的动力,也不会发现真理和推动科技进步。大学应避免和排除行政部门、工商界、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大学学术尊严的干预和功利性的利用,以致损害大学的学术自主和独立,并使大学偏离其应承担的使命和宗旨。
行政科层管理是大学的每一级组织机构都对应一个特定的行政级别,大学各组织机构的运行是依靠高一级的组织机构意志、命令的贯彻和下级组织机构的绝对服从而维护的,意志和命令是科层管理的主要特征。其优点是决策和执行效率高以及便于形成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其缺点是决策中容易被塞进与个人利益和功利主义相关的事项,使科学与否的决策皆可贯彻下去,监督和纠错机制失灵。它是高校官僚、官员主义作风、衙门作风、官本位思想、行政化倾向、盛行的根源。岗位职员管理是大学按照需要在各级组织机构中设置不同的岗位,每一级别的岗位均对应一个特定级别的职员,实行岗位职员管理制。岗位职员管理能够淡化或铲除行政科层管理体制的种种弊端,废除干部终身制及与干部终身制挂钩的行政级别。实行岗位职员管理有利于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人事管理新机制,面向本校和国内外开放并公开公平的选拔人才,道理很简单,不能从世界范围遴选西班牙大学的大学管理者和教师的大学,永远不能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有利于及时把山东大学留学生人才聘用到适合其发挥作用的管理岗位,加强岗位职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有利于明确岗位职员的权、责、利,促进其自觉、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教学科研和学生服务。
我国大学传统的内部治理结构主要是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和教代会,这种治理结构的缺陷是党政不分、议行不分、监督缺位。现代大学法人的治理结构要求大学应设议事机构、执行机构和监tufts大学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治理结构相对应。现代大学应设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或者管委会等议事机构,设校长为执行机构,在工会设监督委员会,并对教代会负责。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校长执行议事机构决策的监督、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校长的违法违纪、错误和失职提出处理意见,或者追究法律责任。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的优越性表现在治理结构形成三角关系,其设置科学合理,责权分明,能够限度地发挥其总体功能,提高机构运行和工作效率。我们可以把上述治理结构称为大学的行政治理结构,此外,大学还要处理专业性、学术性和技术性要求很高的问题,像评聘技术职务、讨论重大学术问题、授予各类学位、讨论决策教学事项等等,因此,高校除有一套行政治理结构外,还应设置另一套并行的学术治理结构,如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两套治理结构可以并行不悖的关键是各自负责人互不兼任,职责和权限明晰,行政事物和学术事物界定清楚,谁管谁做主,谁管谁负责。两套治理结构共同对法律和高校章程负责,为高校的目标和宗旨服务。
从注重外延发展的管理方式向注重内涵发展或通过内涵发展带动外延发展的管理方式转变